关于做好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8-27 点击数:

各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河北省学位办《关于及早谋划下半年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冀学位办函〔20205号)文件要求,提前准备材料,省学位办将于9月底前完成“2017-2020年度第一轮立项建设验收”工作。为了确保顺利通过验收,现将有关验收准备工作安排如下:

1.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新增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的要求(见附件2),结合《保定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0年)》(见附件3),查漏补缺,边建设边做验收准备,集中力量解决建设规划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认真做好内容的总结和相关支撑材料的准备,具体任务分工见附件4

2.办学定位与特色师资队伍与水平人才培养与质量科学研究与贡献整体条件与支撑学生管理与服务以及拟新增三个授权点(工程硕士、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的立项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各责任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认真填写附件5表格的内容。

3、各责任单位参照附件6的格式要求,对建设成效进行全面总结,找出不足,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按照要求于202096日前将附件5和附件6报送至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附件1:省学位办《关于及早谋划下半年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2: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附件3:保定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0年)

附件4: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验收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5: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摸底表

附件62017-2020年度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验收总结(编写提纲)

 

 

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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