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课程考核质量专项评估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9-0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师范认证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依据《保定学院考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学校决定开展课程考核质量专项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抽查2021—2022学年两个学期师范类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的考核试卷。

二、评估时间

2022年9月5日-11月25日

三、评估内容

课程考核质量专项评估主要对试卷命题质量、试卷评阅与成绩评定、平时考核、试卷管理四个方面工作进行评价。

四、评估流程

1.9月5日-20日,各学院依据《保定学院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价表》开展自查,逐项梳理2021—2022学年两个学期师范类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的平时考核资料、试卷等,于9月21日前将试卷清单纸质版(院长签字盖章)交至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行政楼141室),电子版发送至fgc@bdu.edu.cn

2.依据各学院提供的试卷清单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课程试卷,具体抽取名单另行通知。

3.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组织校级教学督导对抽取课程的平时考核材料、试卷等进行检查,依据《保定学院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价表》中各项指标给予评分,并撰写课程考核质量评价报告。

五、学院准备材料

1.课程教学大纲

2.平时成绩单、平时成绩评价标准等(注意:平时成绩单与系统成绩单保持一致)

3.分班级试卷册(附B卷样卷一份)

4.补考试卷册

六、评估结论反馈

评估完成后,校级督导对评估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项评估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呈学校领导审议后,反馈至二级学院,限期整改。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持续监控。



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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