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01 点击数:

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手段,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实现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向社会展示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育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3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国教督办函〔2022〕34号文件要求,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须在12月5日在网站公开发布,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须在12月1日前完成。

二、任务分工安排

质量报告编制工作主要涉及以下二级单位:办公室、人事处、团委、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图书馆、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教师发展指导中心。

三、相关要求

1、有明确任务分工的协助单位,根据具体任务分工,撰写负责部分的报告文本,提交相关责任单位;无明确任务分工的协助单位,按照责任单位的需要,负责为责任单位提供数据、文本等资料,协助责任单位完成报告文本的编制工作。

2、各责任单位根据具体任务分工,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上一学年的工作,明确建设措施、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撰写负责部分的报告文本;责任单位负责对各协助单位提供的报告文本进行整理,将负责的每一个二级标题内容汇总成一个文本,11月16日前交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3、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负责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总体编制发布工作,包括报告文本统稿、支撑数据整理和报告发布工作。

4、请各单位参照国教督办函〔2022〕34号文件附件中的报告内容和格式要求,撰写报告文本。

5、责任单位报告电子版发送到fgc@bdu.edu.cn,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交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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