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促进教学水平不断提高,依据《保定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2021年版)、《关于组织开展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项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3年3月10日开始到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其中3月10日—3月23日为教师自查和学院检查阶段。
二、评估对象
各二级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相关管理工作。
三、评估内容
毕业论文(设计)专项评估涵盖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主要从指导教师、论文(设计)选题、论文(设计)规范、过程材料、论文成绩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四、成立专项评估组
组长:马丽娟
副组长:赵晓兵
成员:校级教学督导
五、评估方式、方法
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评估方式,由专项评估组专家从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抽取一定比例的论文(设计)及过程管理材料进行专项评估。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教务处通知要求尽快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自查工作。
论文装订完成后,专项评估组专家将抽取一定比例的纸质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进行跟踪评估。具体抽取名单另行通知。
六、评估结论反馈
评估结果反馈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中期检查完成后,专项评估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各学院整改。各学院根据反馈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提交至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提交时间另行通知)。专项评估组将对中期检查的反馈改进情况进行持续跟踪。
第二阶段:毕业论文(设计)评估结束后,专项评估组对中期检查改进情况和整体评估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项评估报告。学校对专项评估组提出的整改反馈意见进行审定后,反馈至各二级学院,限期整改。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
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