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教育部有关负责人透露,新一轮审核评估全面总结上轮评估成效、经验与不足,面向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目标,围绕新时代本科教育要求进行优化改进,立德树人导向更加鲜明、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积极探索评估分类、改进优化评估流程、注重减负增效、强化评估结果使用。
新一轮审核评估试点工作将于近日启动。按照计划,主要分三步走:第一步,今年上半年,开展全国统一试点,试测“两类四种”评估方案。第二步,今年下半年,试行部省协同评估模式。综合考虑参评意愿、工作基础、5年布局节奏等因素,选择部分省份先行试点,打造评估“样板间”。第三步,开展其余省份评估试点工作。
1.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周期多长?
答:审核评估每5年一个周期。新一轮审核评估时间为2021—2025年。
2.新一轮审核评估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如何分工?
答:教育部负责制定审核评估政策、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地各校审核评估工作。委托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中央部委高校第一、二类审核评估和地方高校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负责制订本地区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总体规划,报教育部备案。组织所属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及推荐高校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选取1—2所高校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辅导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为全面推开本地区审核评估工作做好示范。
3.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推动?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将采取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的方式推动。由教育部评估中心指导开展全国统一试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选取1—2所高校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指导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为全面推开本地区审核评估工作做好示范。按照以试促改、边试边改、示范引领的思路,通过试点,调整、改进、优化新一轮审核评估实施办法、评估标准、工作流程,为新一轮审核评估正式推开奠定坚实基础。
4.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体现“管办评”分离?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构建“管办评”分离、多方参与的评估模式,完善部省协同、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评估组织管理制度,建立部省间、省际间联络沟通机制,定期开展交流。部省协同,科学制定五年评估工作规划,下好全国“一盘棋”。制定国家统一实施标准、工作规程和规范要求作为部省两级评估工作基本遵循,教育部统一编制解读性、指导性、工具性配套操作文件、建设部省校三级共享共用的评估管理系统,实现评估组织管理规范化和专业化。
5.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如何遴选?
答:教育部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分层分类开展专家培训,建立专家进退动态调整机制,把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专家甄选出来、任能使用,及时淘汰站位不准、违反纪律或能力不足、专业性不强的专家,抓两头带中间,提升专家队伍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6.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组如何构成?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统一从全国审核评估专家库中产生。根据学校规模,每校专家组人数为15—21人。原则上,外省(区、市)专家人数不少于评估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组组长由外省(区、市)专家担任。
7.新一轮审核评估与上一轮审核评估在评估方式有什么的不同?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度挖掘常态监测数据,采取线上与入校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明察与暗访结合等方式,精简入校评估专家人数、天数、环节,免检已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课程),减轻高校负担。打造菜单式、可定制的评估工具,与学校一起制定个性化评估考察方案,落实高校评估自主选择权。
8.新一轮审核评估有哪些程序?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督导复查等六个环节。
9.新一轮审核评估学校如何进行评估申请?
答:参评高校需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包括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时间。中央部委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地方高校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申请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
申请参评第一类审核评估的,由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
10.参评学校如何开展自评工作?
答:参评高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参加评估培训,对照评估重点内容和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和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公示。
11.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如何开展评审工作?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采取审阅材料、线上访谈、随机暗访等方式进行线上评估,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提出需要入校深入考察的存疑问题,形成专家个人线上评估意见。专家组组长根据线上评估情况,确定5—9位入校评估专家,在2—4天内重点考察线上评估提出的存疑问题。综合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总体情况,制定问题清单,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
12.新一轮审核评估是如何反馈评估结论的?
答: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审议评估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审议通过后作为评估结论反馈高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每年教育部向社会公布截止当年已完成审核评估的高校名单。教育部每年在完成评估的高校中,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经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发布,做好经验推广、示范引领。
13.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要求进行评估整改的?
答:参评高校应在评估结论反馈30日内,制定并提交《整改方案》。评估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原因,排查薄弱环节,提出解决举措,加强制度建设。原则上,高校需在两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新一轮审核评估增设审核评估问题清单,特别针对全面排查出的本科教育教学薄弱环节及主要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台帐销号”方式一抓到底。实行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持续追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14.新一轮审核评估对评估问题突出的高校将采取什么样的问责措施?
答: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和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等问责措施。
15.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进行督导复查?
答: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高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将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
16.参评学校如何填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答: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对学校教育教学运行、办学条件、教学效果等情况的量化反映,是学校自评自建、自评报告撰写、线上审核评估的主要依据,是入校评估重点考察与深度查证的重要基础。学校需对学校整体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入摸底,综合分析教育教学基本状况,总结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经验,梳理教学工作的不足与问题。
在数据的采集与填报过程中,学校应统筹调度,实现部门间的通力协作,做好信息管理机构与个人的专门培训,强化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准确采集、认真核实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和一致性,保证数据真实反映学校实际教学状况。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传各项评估材料,并根据专家线上评估的基本流程和工作需要及时补充相关数据。
数据填报结束后,原则上不能再进行修改,如确有特殊原因,导致个别数据异常,可在专家进校前加以补充说明。教育部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和省教育厅依托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对参评学校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分析,形成《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17.参评学校如何选报定量审核数据?
答:审核评估预置了反映高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发展的关键数据作为定量审核的指标,进行定量审核。第一类定量指标35个,第二类定量指标54个。本轮审核评估坚持“以自己的尺子量自己”的评估原则,因此,学校可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和优势特色,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提供的高校教学基本状态常态监测数据自主选报定量审核指标。
18.参评学校如何进行常模选取?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强化评估分类指导,引导高校各安其位、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除了根据学校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及发展阶段,按类型选定不同的审核范围外,同类型学校还通过常模比较长短,即定量指标可作同类常模和他类常模比较。同类常模比较是指参评学校选取同类型高校数据平均值作比较,他类常模比较是指参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需求,自主选取、量身定制不同类型(可以为多个类型)高校数据平均值作比较。常模的选择重点在找差距,要有助于通过指标数字比较帮助学校了解自身与同类高校、标杆学校的差距以及存在的问题,不断促进投入与发展,而不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好。
19.参评高校如何撰写自评报告?
答:《自评报告》是参评学校在全面自评的基础上,聚焦审核范围,对学校整体办学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所形成的写实性报告,是学校自评结果的纪实性描述,是学校自我评估结论的集中体现,是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学校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范围》的要求,围绕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分别阐述学校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工作举措)、“做得怎么样”(取得的效果)、“做的不好的如何改进”、“改进效果如何”等等。第一类审核评估的高校要重点回答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能力、教育教学水平,以及学校综合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思路、举措、经验和取得的成效;第二类审核评估的高校要重点回答学校办学方向和本科地位、培养过程、教学资源与利用、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和教学成效等方面的思路、举措、经验和取得的成效,以及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社会需求的适应度、师资和条件的保障度、质量保障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同时,两类审核评估高校都要分析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建设的措施。
在自评报告的形成过程中,应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以使自评报告被广泛认可。
20.新一轮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要求是什么?
答:《自评报告》的撰写一定要建立在学校所开展的全面的自评工作的基础之上,报告内容应通过院系、相关职能部门和直附属单位自评提供的详实数据、事实等来表述,与学校所填报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相一致。《自评报告》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审核重点,避免包含与审核重点无关的内容。
第一类审核评估的《自评报告》中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及综合改革举措和成效的描述要准确客观,对存在问题与原因的分析要深入透彻,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具体可行;第二类审核评估的《自评报告》中对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在办学方向、培养过程、教学资源、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等方面举措和成效的描述要准确客观,对存在问题与原因的分析要深入透彻,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具体可行。
《自评报告》文字描述应简练准确,图表应清晰详实。《自评报告》的撰写可参考自评报告撰写模板,字数不超过规定要求(第一类审核评估控制在2万字;第二类审核评估中研究型、应用型高校控制在3万字、首评学校控制在4万字),其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以及改进施不少于自评结果部分的三分之一。
21.参评高校如何准备教学档案材料?
答:教学档案是学校在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基本材料,是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据”,包括课程、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实习实践等过程性与终结性材料。教学档案按学校日常管理规定存放,无需做特定的整理,应保证原始性和真实性,在审核评估期间按要求上传,切忌突击整理和弄虚作假。
22.参评高校准备支撑材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支撑材料指用于支撑或证明自评报告所述内容的相关材料,是对参评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项目和要素起到支撑作用的证据性材料,包括管理文件、教学资料、学生学习档案、各类记录性材料、合作协议或其它佐证材料等。支撑材料以学校教学档案为基础,与教学档案有交叉的部分无需单独整理,可依据所支撑的项目和要素提供材料索引,以方便专家查找、审阅。
根据审核评估过程的具体需要,学校还应为专家线上与入校评估提供部分引导性材料,主要包括学校职能部门、教学机构、实习实训基地和就业单位等材料,学校教学活动安排和人员目录,如校历、当周课表、教师名单、学生名单、人才培养方案等。
23.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做到“阳光评估”?
答:新一轮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委托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参评学校和评估专家以及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24.审核评估的申诉与仲裁是如何进行的?
答:参评学校如果对专家组审核评估程序和结论存有异议,可向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提出申诉,评估专家委员会根据委员会章程规则受理申诉,进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