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强化对课程考核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切实做好迎接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依据《保定学院考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学校决定开展课程考核质量专项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23—2024学年各本科专业开设的课程考核资料。
二、评估时间
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29日(第6至13教学周)。
三、评估内容
课程考核质量专项评估主要针对试卷命题质量、试卷评阅与分析、平时考核、试卷管理四个方面工作进行评价。
四、评估流程
(一)学院自评(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9日 第6—7教学周)
1.总结2022-2023学年课程考核质量专项评估的整改情况;完成2022-2023学年课程考核资料的归档工作。
2.依据学校试卷管理相关要求开展自查,逐项梳理2023—2024学年各本科专业开设的课程试卷、平时考核资料等相关材料;填写《保定学院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价表》(详见附件1);整理好课程考核所有存档材料备查。
(二)学校评估(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第8—13教学周)
学校组织教学督导组分组深入各二级学院,对2022—2023学年课程考核质量专项评估的整改情况及课程考核资料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对2023-2024学年的课程考核试卷与管理材料进行抽查,并填写《保定学院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价表》;检查结束后向各学院反馈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五、材料准备
(一)2022—2023学年课程考核质量专项评估的整改情况
(二)2023—2024学年各本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的相关材料
1.学院或专业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细则
2.课程教学大纲
3.课程考核评价方案
4.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报告(根据《保定学院本科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管理办法(暂行)》(校字〔2024〕10号)文件要求,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起,所有课程均须提交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
5.分班级试卷册(附补考样卷一份)
6.平时考核资料(评价标准、成绩单、支撑资料)
7.补考试卷册(有补考的课程提交)
六、结论反馈
校级督导组对评估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整改意见,形成专项评估报告,呈学校领导审议后反馈至各二级学院,限期整改。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对整改情况进行持续监控。
七、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评估工作,严格按照评估流程和时间节点,认真组织自评和整改,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