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根据学院〔2014〕4号文件中职称评审教学情况量化标准要求,申报教学系列高级职称但未获得过教学优秀奖的教师,须有专家听课评价做为赋分依据,专家听课须由本人在申报职称前一学年内向发展规划与质量监控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注:
申报教学系列高级职称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及非专任教师中参评教学系列职称的教师;
上学期已经申请听课的教师不用再次申请;
专家赋分有效期为一年。
提交时间:请相关教师务必于3月25日前将纸质版申请表交到行政楼141室 联系电话:5972019
发展规划与质量监控中心
20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