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河北省学位办《关于及早谋划下半年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冀学位办函〔2020〕5号)文件要求,提前准备材料,省学位办将于9月底前完成“2017-2020年度第一轮立项建设验收”工作。为了确保顺利通过验收,现将有关验收准备工作安排如下:
1.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新增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的要求(见附件2),结合《保定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0年)》(见附件3),查漏补缺,边建设边做验收准备,集中力量解决建设规划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认真做好内容的总结和相关支撑材料的准备,具体任务分工见附件4。
2.对办学定位与特色、师资队伍与水平、人才培养与质量、科学研究与贡献、整体条件与支撑、学生管理与服务以及拟新增三个授权点(工程硕士、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的立项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各责任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认真填写附件5表格的内容。
3、各责任单位参照附件6的格式要求,对建设成效进行全面总结,找出不足,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按照要求于2020年9月6日前将附件5和附件6报送至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附件1:省学位办《关于及早谋划下半年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2: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附件3:保定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0年)
附件4: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验收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5: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摸底表
附件6:2017-2020年度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验收总结(编写提纲)
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