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务处: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长效机制,规范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的程序与方法,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已起草完成《保定学院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意见(试行)》和《保定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将这两份文件发予各二级学院、教务处,请相关单位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认真讨论,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并对征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汇总或在原文件中修改,于2020年10月5日将修改意见和原文件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行政楼141办公室)。
《保定学院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意见(试行)》和《保定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两个文件请相关单位派人到行政楼141办公室领取。
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