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完善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长效运行机制,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保定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修订版)》《教务处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项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各二级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相关管理工作。
二、评估内容
毕业论文(设计)专项评估涵盖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主要从指导教师、论文(设计)选题、论文(设计)规范、过程材料、论文成绩及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成立专项评估组
组长:马丽娟
副组长:赵晓兵
成员:校级教学督导
四、评估方式与时间安排
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评估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选题与开题评估阶段(2025年3月前)
专项评估组专家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对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资质、选题内容、审题选题表、开题报告书、论证记录进行评估,已于2月27日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各学院整改。
(二)中期评估阶段(2025年3月25日—4月7日)
结合教务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内容,专项评估组专家从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按专业抽取一定比例的论文(设计)及过程管理材料进行中期评估。中期评估完成后,专项评估组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各学院整改。专项评估组将对中期评估的反馈改进情况进行持续跟踪。
(三)答辩至终稿评估阶段(2025年4月8日—8月31日)
专项评估组专家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对论文(设计)规范、成绩评定表、答辩记录、文献综述、AI检测报告、文本等进行检查评估,并深入答辩现场对组织情况、答辩过程进行检查。
(四)档案材料评估阶段(2025年9月1日—10月10日)
论文装订完成后,专项评估组专家将抽取一定比例的纸质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进行跟踪评估。具体抽取名单另行通知。
五、评估结果
毕业论文(设计)评估结束后,专项评估组对中期检查改进情况和整体评估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项评估报告。学校对专项评估组提出的整改反馈意见进行审定后,反馈至各二级学院,限期整改。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
附件1:保定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项评估质量分析表
附件2:保定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项评估抽查名单一览表